07年城镇退伍义务兵“被迫”签订自谋职业,不符合民政部这次的“清零行动”的工作对象。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就在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环境(民政部门安置工作比较困难等),民政部门依法对有资格安置工作的退役军人,实行了安置方法中的一种方式:“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本人向接收安置地的安置部门提出申请,办理有关手续,领取自谋职业补助费,政府不再为其安排工作,本人享受国家自谋职业优惠政策。”民政部“清零行动”的安置工作任务:是对1978年后依据已经先后废止的法规《国务院关于处理义务兵退伍的暂行规定》、《退役义务兵安置条例》和现行法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法规文件中具有安置工作资格的退役军人,而没有得到民政部门安置工作退役军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