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因为打架被公司开除,属于按《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第二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不影响应当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可以要求公司赔偿。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
第一庭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二)》浙高法民一〔2014〕7号十五、已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工作期间存在《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情形,用人单位依照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是否还应向该工伤职工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答: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职工因工伤产生的社会保险待遇。用人单位虽依照《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规定与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但仍应向该工伤职工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