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之规定,行为人为本人人身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在必要限度内采取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属正当防卫,依法不应承担刑事责任。如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则应当负刑事责任,但依法应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因此,当行为人为了本人人身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时,在必要限度内使用刀具以制止不法侵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应属正当防卫,依法不应承担刑事责任。但行为人应注意在必要限度内制止不法行为,若防卫行为已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反而侵犯了他人生命或人身的,则行为人仍需承担相应刑事责任。例:行为人使用刀具自卫后,再对方已然停止殴打行为且无法或不能对行为人继续实施其他不法行为的情况下,行为人仍持刀具追砍对方,即属已超过必要限度。留言咨询点采纳,满意点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