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申请人因故不能按照预约时间参加考试的,应当提前一日申请取消预约。对申请人未按照预约考试时间参加考试的,判定该次考试决裂格。第三十七条 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决裂格的,能够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决裂格的,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应当再次预约考试,但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应当在十日后预约。科目三安全文明行驶常识考试决裂格的,已通过的道路行驶技能考试成绩有效。在行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行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不得超出五次。
第五次预约考试仍决裂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