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住宅维修由政府买单为进一步改善大连市民的寓居环境,本市自2014年起,在市内四区启动住房维修计划“一二三”工程,即2年内完成2000年之前投入使用并存在安全隐患的高层住宅电梯集中维修,二年内基本完成弃管楼院维修改造,三年内完成老旧住宅集中维修。按照2014年出台的实施方案,对维修事项未列入政府改造计划内的3500余栋住宅进行维修,按照1∶1的比例,采取业主(管理单位)自筹和财政扶持补贴的方式共有给钱。为提升民生保障本领,大连市调整实施方案,按照3∶1的比例,由市、区两级财政承受老旧住宅、老旧住宅失管失修下水管网维修花费。其中,维修4万平方米老旧住宅(不在房屋征收、棚户区改造、“暖房”工程范围内),市内四区每区维修不少于1万平方米。维修事项主要包括:屋面维修工程、外墙保温工程、楼梯间粉刷和更换塑钢窗、老化电气线路维修、楼院局部整治等维修事项。维修40万平方米老旧住宅失管失修下水管网,市内四区每区维修不少于10万平方米。维修事项主要包括:化粪池的掏砌和疏通、管道改造、下水井和雨水排水管网维修、软硬覆盖的开挖与恢复、楼院局部整治等维修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