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看具体情况。
解析:
朋友死亡与你们喝酒有因果关系要承担责任,如知道朋友有不能过量饮酒的疾病,还一起喝放任事故的发生。
还有就是酒友虽然没有劝酒、灌酒行为,但是未尽到妥善照顾义务,当友人酒后未能得到妥善救治而最终死亡的危害后果,根据规定,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构成共同侵权,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尽到了义务,朋友死亡就不需要不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68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