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户口迁入本地流程如下:
1、先到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提交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等证件材料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在取得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迁入的准迁证。
2、在办理户口迁移前,应该到户籍所地政务中心或当地办理过户口迁移的人了解相关事宜,如果有条件最好找朋友到户口迁入地相关单位去了解情况。
3、自己写一份迁入申请,到户口迁入地的单位开相关证明。
4、带着个人身份证和单位相关证明到迁入地派出所,他们将给你开准迁证明。
5、到原户籍所在地的政务中心办理,将注销你当地户籍,开一份户口迁移证明。
6、拿户籍迁移证明、身份证到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籍,一个星期后领新的户口本。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