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先,有一个事是能够明确的,这块地肯定不是你的!在我俩国家,所有的土地,要么是国家所有,要么是集体所有,任何个人都是无土地所有权的。这块地,你家拥有的,最多是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
二、你爸开荒30年,并不能说明,你家就有合法的土地承包权。
1、从一开始,你爸就是私行利用并使用土地;
2、此地到底是谁的,也不是由另一方随便说了算的。应当由国土部门作出裁决。对裁决结果不服的,能够提起行政诉讼。
3、不顾你家有无合法的承包经营权,因历史原由导致的土地纷争,应当对历史予以尊重,你家能够得到相应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