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见】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依据是侵权法35条
注意这个条款的第二句话,是按双方过错按份承担责任。什么是过错,过错就是没有尽到注意义务、安全义务等,作为雇主的过错一般就是没有提供安全保障或者强令雇员违章作业等,作为雇员的过错就是没有按照工作安全要求去做事、粗心大意等
既然法律规定了按过错,那么就是有过错就有责任没有过错就没责任,怎么会得出雇员受伤雇主一定就得承担责任的结论呢,正确的说法是雇主在没有责任的情况下是不承担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