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伤残鉴定后,劳动者如果要继续在公司上班就妥善保存工伤后的所以资料,离职的时候和公司协商怎么赔偿。
如果劳动者要离职,那么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赔偿,然后公司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劳动者到劳动局工伤赔偿窗口,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再申请领取其他一次性工伤赔偿金。
公司的配合相当关键,否则劳动者就需要收集证据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