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公司工作3年,现被辞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你应到当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主张以下事项:
1,要求单位补缴2008年1月1日前的社会保险;
2,要求单位支付2008年2月至辞退时的双倍工资《此段不能再要求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双倍工资已包含社会保险的费用,医疗、养老保险自己补缴就可以了》;
3,要求单位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复工上班。
4,你需提供证明你在本公司工作的证明,如开资的银行卡打印单或开资条,出勤卡,工作记录等能具体证明你在公司工作。 申请劳动仲裁主张事项的法律依据: A,劳动法,
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