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承担。医药费的报销方式有两种:
1、在所在省市生育的可办理定点医院定点医院就是:在你怀孕满16周并社保(生育)险购买满一年,由单位为其办理产前检查及分娩定点挂帐的由自己选定的生育定点医院。
2、需回老家生育的需要由单位为其办理异地分娩。异地分娩在怀孕满十六周且社保(生育)险购买满一年的情况下如需在某省市进行产检的由单位为其办理定点医院检查,同时为其办理异地分娩凭证。异地分娩的医院一定要具备生育定点的等级,小门诊是不可以作为定点生育医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