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不属于一般纳税人。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为一般纳税人反之,则为小规模纳税人。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上的为一般纳税人反之,则为小规模纳税人。
2、财务制度健全的为一般纳税人反之,则为小规模纳税人。
上述两个划分标准,其中最关键的是财务制度是否健全。正因如此,在划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方面存在着几个例外:
(1)一般纳税人,若财务制度不健全,税务机关在征税时采用一般纳税人的税率,但不得抵扣进项税金
(2)小规模纳税人若财务制度健全,通过申请,税务机关审核,可视为一般纳税人
(3)对那些非营利性纳税人,虽然年应税销售额达到或超过一般纳税人的标准,财务制度也较健全,但一年中发生销售次数极少,也可视为小规模纳税人。
所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不属于一般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