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2016年,对于粮食补贴款,政府是补给土地承包者,不是补贴给土地被转包者。
2、根据《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条,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两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认可;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3、土地承包者和村委会有承包合同,得到县政府颁发的土地使用证。在承包期内能够实施土地转包。但是转包者无县级政府土地使用权证书,因此,种粮食补贴款只能给拥有土地使用权所有人。至于可否把土地赔偿款分给转包户,分多少,土地承包者和土地被转包者要商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