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专利权的产生形式主要有三种,即依合同产生,依协商产生,依实际合作关系产生。除此之外,还有的是通过继承、转让等形式产生。
无论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共有人对共有的专利权共同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体现出共有人的意志。凡办理涉及共有权利的手续,如提出专利申请、委托专利申请、委托专利代理、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撤回专利申请和放弃专利权等,均应当由全体共有人在文件上签字和盖章,并由全体共有人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从专利权的性质上来说,专利权乃财产权,且是一种专有的法定权利,这一点与同为财产权的物权相同。因此,物权(所有权)的共有规则对于专利权的共有有值得借鉴的意义。共有实现了多个主体可就同一不可分物享有并行使权利,但同时共有人之间不同的意愿也成为纷争的源泉,法律须设计一套合理的规则减少纷争,平衡各方利益,最大限度的发挥物的效用。这也正是共有制度的意义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