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的共同点。
1、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2、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3、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4、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
二、诉前财产保全与诉讼财产保全的区别。
1、保全的前提条件不同。诉讼财产保全的前提是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有可能是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情形;而诉前财产保全的前提是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是否必须提供担保不同。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人不是必须提供担保,只有在人民法院责令提供的时候,提供担保才成为必备条件;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