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发生交通事故符合保险赔偿范围内的,是应当理赔的。
法律依据:
1、《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的有效期为6年。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实习期是可以上路行驶的,且上路行驶的机动车应依法购买保险。
2、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