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不分或少分。净身出户,是指在婚姻双方决定离婚时,婚姻的一方要求另一方退出婚姻时不得到任何共同财产。通俗化的说就是离婚时一方要求另一方放弃一切钱财,只带自己的身体走。净身出户一般多发生在男方入赘女方家庭中,按照我国《婚姻法》来讲,这种要求是没有法律依据的。综上,除非双方协商一致,“净身出户”在实践中适用的可能性比较小。即使是对方存在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况,法院也只会支持一方向有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而不会判令过错方“净身出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