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据规定》的规定,举证责任倒置适用于以下情形:
(1)因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
(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侵害的侵权诉讼;
(3)因环境污染引起的侵害赔偿诉讼;
(4)建筑物或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侵害的侵权诉讼;
(5)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6)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7)因共同危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8)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
(9)在劳动争议纠纷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
(10)有关法律对侵权诉讼的举证责任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的。至于举证责任倒置为何在这些情况下适用,未见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