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施设备清点
由于二手房一般都被原房东装修和使用过,因此,买房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就应将设备设施的品牌、成色以及能否正常使用予以明确写明,交接房屋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清点、验收。
二、水、电、煤气、天然气的清点及过户
双方应一同来到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煤气公司、天然气公司的营业网点办理相应的过户手续,并向工作人员询问原房东有无欠费情况。
三、有线电视、数字电视、电话、宽带的过户
双方应一同来到有线电视公司、电信或网通的营业网点办理过户手续,同时,买房人也要特别注意询问工作人员原房东有无拖欠费用的情况。
四、物业服务费、公共维修基金、取暖费结清
双方应一同来到物业公司办理物业和公共维修基金更名手续,同时办理物业费用缴纳的交接,要注意询问物业人员看原房东是否拖欠物业费及取暖费。
五、户口迁移
双方应一同来到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询问房屋内的户口情况,原房东应将户口全部迁出,如仍有户口,买房人可要求原房东迁出,若其拒绝办理,可追究其违约责任。
六、清点钥匙
原房东交给下家的钥匙包括:房间钥匙、单元大门钥匙、防盗门钥匙、地下室或小房钥匙、信箱钥匙等。
七、结清尾款
以上六项均过户及结算完毕后,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尾款在扣除下家代原房东支付的费用后,余额为下家实际应支付的款项。上加收款后应出具收条并注明“全部房款已结清”字样。
八、签署《房屋交接书》
《房屋交接书》应将上述7各方面的内容以文字的形式固定下来,双方签字、捺手印,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