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当事人两方因娃儿抚养问题达不成协议时,法院应联盟爸妈两方的抚养本领和抚养要求等具体情况,根据有利于娃儿健康成长的原则妥善地作出裁决。但应注意以下问题:对两岁以上未成年的娃儿,父亲和母亲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节育手术或因其他原由丧失生育本领的;
(2)娃儿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娃儿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娃儿,而另一方有其他娃儿的;
(4)娃儿随其生活,对娃儿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娃儿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娃儿共有生活的。★爸妈两方对十岁以上的未成年娃儿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持的,应考虑该娃儿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娃儿利益的前提下,爸妈两方协议轮流抚养娃儿的,应予准许。爸妈两方能够协议娃儿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娃儿全部抚育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