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案件按法律规定一般45天内结案,有特殊情况可以申请延期,一般开庭当天是不会拿到裁决的,不可能那么快的,需要等10-15天,仲裁的案子不会就一个,仲裁员很忙的,所以不能急。
法律依据:仲裁调解法
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