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男方不支付抚养费,你可以起诉至法院(孩子为原告),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关于探望权,如果男方的行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你可以要求法院终止他的探望权以上就是离婚后男方一直不给抚养费怎么办这个问题的解答,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