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可以过户给未满18周岁的孩子,但要走继承公证手续。因为该房产是属于爷抄爷、奶奶共同拥有的,由于爷爷去世,爷爷名下的该房产一般份额的产权作为遗产将要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即他的父母(可能业已过世)、配偶、子女共同继承。奶奶要想对该房产进行处置,前提是出他以外的该房产全部继承人均放弃继承,并指定由她继承,这样在办理公证手续并持公证书到房管局交易大厅办理相关手续(一定要留存原袭房产证的复印件)后,奶奶才会全部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这时她才知能够办理将该房产过户给她的孙女手续。由于孙女未成年,需要提前办理法定监护人公证即办理孙女的父母(奶奶的儿子、儿媳)是孙女的法定监护人公证。办理这个手续后,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可由孙女的父母代为过户手续签字。但有一条规定:在孙女年满18周岁之前,孙女名下的该房产不得交易过户,除非遇到非要卖掉该房产用于给孙女就学缴纳费用或是用道于医疗救助,要提交证明进行审核,目的是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