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项限定,交叉岔口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所以该车隶属违规停车没问题。
2、驾车门撞到路人非机动车,是全部职责。因为法律限定,车辆停靠时要紧靠右侧,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路人通行。
3、这个意外,正常应该你方主要职责,违规的停车负次要职责。但关键看电动车行驶员伤势,如果不很严重,适用迅速处置,由于只区分全部责任、无责、同等职责。所以为了意外处置方便,会直接定你方的全部责任。。如果电动车伤势较重,才会定违规停车次要职责。。
4、你方行驶员和乘车人均分意外职责。。行驶员违背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五)项: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乘车人违背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七条乘坐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限定:
(三)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路人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