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是必须提供购房合同的原件等材料。
申办房产证材料
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
(若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出具竣工验收单及填写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即可)
4、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5、购房人已婚
①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需校验原件)
②婚姻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③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办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
6、购房人单身(必须本人到场,不可代办)
①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②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③单身声明具结书 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
注:购房者在异地则到公证处办理,购房者在国外则到大使馆办理
申办房产证流程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携带材料办理,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