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条件的小区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了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监督物业活动。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的物业管理主要有以下模式:
1.包干制:指由业主向物业公司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公司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2.酬金制: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公司,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3.自管模式:这里的第三种方式自管模式,就是业主自己管理小区,自治自管。自管的前提是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授权业主委员会自管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