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据我说知,根据条文规定,房屋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应包括: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应明确房屋坐落的地点(方向、朝向、门牌号码等)、类型(公房或私房)、结构(木制、砖制等)、质量(新旧程度、使用状况)、房屋四至、邻界状况及附属设施等内容。3. 数量。应写明房屋的建筑面积或使用面积、居住面积(平方米)、楼层数或房间数等。4. 价金。这是合同中最重要的条款。5. 交付方法。6. 交付期限。应写明交付价款的期限和交付房屋的期限。7. 交付地点。8.违约责任。即未按义务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一般在合同中应确定承担责任的方式,如的数额或比例。如有必要还可写明赔偿损失的方式。9. 解决争议的方法。即双方发生纠纷后是申请仲裁还是提起诉讼。以上则是买卖合同应具备的主要条款,在不违反国家法规的情况下,也可以约定其他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