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告,则应当是行政诉讼案,被告是该学校,告的内容一定是:学校没有合法的理由不发毕业证。这点很重要,如果目的只是纠问该不该赔,则没有必要起诉,因为这是完全可以不赔的(注意,是可以不赔,也就是说,同学你可以选择赔了了事),问题在于不赔就不发毕业证,所以,告的是不发毕业证,这样官司方可打赢。 再者,学校应该是不会因为这个不发给你毕业证的,任何行政组织规定都不能与现行法律法规有抵触,现行法律法规没有关于"因为你丢失了寝室课桌就可以不发给你毕业证"的规定,如此只能说你们学校是权力滥用,即使作出这样的决定也是违背法律规定的,无效的,如果学校真的这么做,可以以你们学校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