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19〕13号明确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目前多数地区都是按50%给予确定政策,例如广东省(粤财法[2019]6号)。问题是,文件明确的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然人能否适用“六税两费”的减免?
自然人是参照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处理,应该是可以适用减半优惠政策,广州市税务局的在线答复也是可以享受。即自然人股权转让,可以享受股权转让印花税减半优惠,不论股权转让协议对方是个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还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该政策有效期是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地方认可上述说法给予减半优惠,而在次之前又没有实际享受的,可以此规定申请退税,具体可以跟当地税务机关沟通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