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契税
2016年2月22日之后申报的,按新税率执行。
1.家庭唯一住房≤90平方米,税率为1%。
2.家庭唯一住房>90平方米,税率为
1.5%。
3.二套房≤90平方米,税率为1%。
4.二套房>90平方米,税率为2%。
5.三套房,税率为3%。
6.非住宅,税率为3%。
二、增值税
1.年限满2年,免征增值税。
2.年限未满2年,按5%全额征收。
应缴税额=(总价÷
1.05)×5%。
三、个人所得税
1.住宅
(1)满5年,家庭唯一住宅免征增值税,非家庭唯一住宅按全额1%或者差额20%征收。
(2)未满5年,按全额1%或者差额20%征收。
2.非住宅
按全额1%或者差额20%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