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请过程中应当提供哪些材料呢?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工伤认定申请书;用人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需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初诊病历、住院病历,属职业病的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鉴定书;受伤害职工的有效身份证明;证人证言及证人身份证复印件;死亡的由有关部门出具死亡证明;工伤认定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15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决定该规程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及时对材料进行审核。对申请人提交材料完整的,应当自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申请人提交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在15个工作日内出具《工伤认定申请补正材料告知书》,一次性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无法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补正材料的,可提出延长补正材料期限的申请,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后进行延期,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收到申请人补正的全部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决定不予受理的,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