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对用人单位有损失的,因为一旦认定为工伤之后,用人单位要承担相应的工伤赔偿责任的。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