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来说,定金实则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是为确保合同的履行由一方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预先向对方交付的一定款项。当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债务人有权收回定金或者将定金抵作价款;当债权人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将双倍的定金返还给债务人。
二手房买卖的定金数额原则上是由当事人双方自行约定的,但《担保法》规定最高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当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在您目前资金状况允许的前提下,可以与卖家具体协商确定,只要是控制在20%以内都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