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附件如下:有关购买该商品房预告登记的约定根据《房屋登记办法》有关规定,预购商品房或购买商品房现房,当事人可以申请预告登记。就乙方购买该商品房有关预告登记事项,双方约定如下:
一、本商品房为【预售】【现售】商品房,由【出卖人与买受人】【买受人】向当地房屋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二、由出卖人与买受人共同申请预告登记的,双方约定于【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签订】之日起 日内申请登记。出卖人未按约定申请预告登记的,买受人可以单方申请预告登记。
三、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时,由出卖人提交下列资料中的第 项,买受人提交下列资料中的第 项。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4、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5、其他必要材料。
四、购买商品房现房,申请房屋所有权预告登记时,由出卖人提交下列资料中的第 项,买受人提交下列资料中的第 项。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转让合同;
4、转让方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5、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6、其他必要材料
五、其他有关事项约定如下: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