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乡村居民申请宅基地的要求乡村居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一是乡村居民年纪必须年满十八岁且符合分家要求二是乡村居民建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村镇建设规划三是乡村居民建房限额准则,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的限额面积为180平方米,使用农用地的限额面积为140平方米四是乡村居民建房必须“一户一基”五是乡村村民在出租,出卖原有的宅基地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准许六是严禁非农户和其他人员在本村买下宅基地。
(二)农民建房应当遵循的原则乡村居民建房应当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能够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能够占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使用国有土地的必须解决出让手续。
(三)农民建房申请宅基地的审批流程新
1、乡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议申请
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
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可否符合要求,拟用地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
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要求的用地户按限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限定报市政府解决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5、宅基地准许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
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体检可否按准许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7、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解决房屋所有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