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的认定方式:
1、通过对行为人体内酒精含量的检测,如果发现行为人体内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一定标准,就应认定为醉酒。
2、从行为人醉酒后的状态上去判定行为人是否醉酒。 根据条例的立法目的和精神,这两种方法在实践中,都可以采用,并不矛盾。
1、在工伤认定中,对醉酒情形进行人体内酒精含量的检测不是必经程序,在没有经过人体内酒精含量的检测的情形下,也是可以通过行为人醉酒后的状态去认定的。
2、是否可以依据公安交通管理关于醉酒的标准和相关的检测结果来认定呢?应当是可以的。因为,公安机关或人力社保行政机关同属于国家公权机关,对于公权机关依法作出的合法有效的认定和相关结论,其作为证据的效力大于一般证据的效力。如某人在工作中酒后驾车导致其伤亡,被公安机关认定某人为醉酒驾车。依据公安机关的认定,某人就不能认定为工伤(亡)。再如,行为人在工作中存在酒后导致伤亡,但有关用人单位对该行为人又进行了酒精检测,证明行为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符合公安交通管理关于醉酒的标准,即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毫克,公安交通管理关于醉酒的标准是目前国家公权机关认定醉酒的唯一标准,是可以适用工伤认定程序的。如果,今后工伤认定程序有认定醉酒的检测标准以及检测的程序性规定,应从其规定。 但要注意,该证据是否得到行为人认可,以及该证据的合法性,一般讲,用人单位不能采取胁迫,强制手段等方式去获得证据。
3、在没有对行为人进行酒精检测的情形下,是可以通过行为人醉酒后的状态去认定行为人是否醉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