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王
一,男, 19××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初中文化。住北京市大兴区××小区××单元×号×室。
委托代理人:文士龙,北京市功道律师事务所
被告:杨
二,男,19××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初中文化。住北京市大兴区××小区××单元×号×室。
被告:夏
三,男, 19××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初中文化。住北京市大兴区××村××号。
原告王一与被告二、夏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07年8月7日立案受理。依法由审判员××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告王一及其委托代理人文士龙与被告被告杨二、夏三及其委托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总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