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女儿不是法律严格意义上的养女。
我国继承法在规定养父母与养子女的关系时规定:百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度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也就是说,养子女是可以获得继承权的,但其法律根据在于法律重新对于亲子关系和监护关系的认定,彼此之间承担抚养、赡养问的法律义务,也因此使得养子女获得继承权。
干子女往往是社会交往中,双方父母因为关系甚好,而让自己子女认对方为答干父母。这种行为仅版是一种社交关系,没有法律意义。干子女和干父母也没有法律上相互扶持和抚养、赡养的义务,因此,如果你所说的“干女儿”仅是社交关系的范畴,则不能获得继承权。
例外情形:遗权嘱继承,被继承人(即干父母)将遗产以遗嘱的方式授予干女儿,则可获得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