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是不是传销,需要从法律角度解析此做法的法律内涵,如符合以下要求,则隶属传销做法。 消费做法与经营做法模糊,传销者用一些“伎俩套路”。前期给你宣传的是投资经营做法,后来你不知不觉成为了消费者;或者宣传的是消费做法,后来让你变成了投资者;甚至引用“消费资本化”之类令人模糊的概念,令你迷失在投资与消费之间。这样给你在法律上的维权带来很多困难(注:消费做法与投资经营做法是两个分别的法律概念,适用法律分别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合同法》)。 组织、主管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事项投资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交纳花费或者买下商品、服务、投资等方式得到加入资格。 在《禁止传销条例》中,反复提到层级关系这个概念,肯定规律组成层级关系只是众多传销中的一个现象,必须与违法占有他人财产的做法才有可能涉嫌传销。比如:村级社区商店商品,就有五六个级别并且层层加利,这是正常销售。所以说,传销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传销常伴随偷税漏税、哄抬物价等现象。侵犯多个社会关系和法律客体;主要客体要件必须有二项:
1.欺诈性(侵犯公民财产所有权);
2.扰乱社会管理秩序与经济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