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苏劳社医[2005]6号《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第十一项规定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工作时间”,是指职工劳动合同规定的工作时间或者用人单位规定的工作时间以及加班加点的工作时间。“工作场所”,是指既包括用人单位能够对从事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管理的区域,也包括职工为完成某项特定工作所涉及的单位以外的相关区域。而“工作岗位”是指职工日常从事的工作或者受领导临时安排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