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你的情况,非常同情。因而给你提供几点建议,供你参考:
一、离婚,这是必须的,离开那个势利的家,离开那个不爱你的男性。
二、依照相关法律,我跟你提前当个“法官”。
1、娃儿问题。大闺女随父,拙闺女随母(不满两岁必须随母)。
2、娃儿抚养问题:大闺女718岁,你要承受一半抚养职责,拙闺女1.518岁,他要承受一半抚养职责。这里存在一个差额,可让他补钱给你。
3、婚内财产均分,绝不是他说的让你净身出户。
4、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予以适当帮助。”你无工作,能够请求法院让另一方予以肯定的扶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