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我的工作是从事影视拍摄幕后的,前段时间我在剧组上班时正在准备道具,但是被没有放置稳定的热水把脸烫伤了,热水不是我准备的,我想知道脸部烫伤可以认定工伤吗?

帮助10人 3.9w浏览 匿名 2020-07-23 新疆喀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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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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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可以的,你在工作场所从事工作有关活动工作时间,收到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全文
    9 2020-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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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上班时间脸部烫伤应当算工伤,单位职工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活动,受到人身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单位职工工作时间前后,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或者收尾工作,受到人身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全文
    11 2020-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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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时间由于一些原因脸部烫伤,脸部烫伤可以认定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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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时间脸部烫伤算不算工伤
上班时间脸部烫伤应当算工伤,单位职工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活动,受到人身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单位职工工作时间前后,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或者收尾工作,受到人身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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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水泥罐车工地侧翻赔偿由谁承担
[律师回复] 解析:
若工地发生意外事件,通常由施工单位或施工方承担相应责任。
对此类责任的具体划分,可参照如下要点:
1.双方签署的协议如已明确责任划分事宜,则须按照其约定履行;
2.若受雇员工在执行职务过程中遭遇安全生产事故导致人身伤害,且发包方、分包方明知或理应知晓所接收的发包或分包业务的雇主不具备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条件时,应同雇主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对于连带责任方而言,需依据各自责任的轻重程度来确定相应的赔偿金额。
若无法准确判断责任大小,则应平均分担赔偿责任。
对于支付超过自身赔偿金额的连带责任方,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方进行追偿,并根据责任大小确定各自应承担的赔偿份额。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社会工伤保险行政部门职责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依据国务院相关文件之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领域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设立相应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来承担工伤保险事宜,以及以下所列各项法定职责:
1.依据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的法规政策,执行工伤保险费的征收工作;
2.对雇主单位的工资总额及员工数量进行核实,办理工伤保险的注册登记手续,同时负责妥善保管雇主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以及员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详细记录;
3.开展工伤保险的调查研究和数据统计工作;
4.依照规定对工伤保险基金的开支进行严格管理;
5.按照相关规定,对工伤保险待遇进行准确核定;
6.为遭受工伤的员工或其直系亲属提供免费的咨询服务;
7.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署服务协议,并公开披露已签署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
8.按照协议约定和国家相关目录、标准,对工伤员工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并确保按时足额支付相关费用;
9.定期发布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状况,并及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调整费率的科学建议。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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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倒被开水烫伤他人脸如何判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故意倒被开水烫伤他人脸如何判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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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手部二度烧伤1%能评上伤残十级吗
[律师回复] 解析:
二度烧伤若不属于因工受伤范畴,则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伤残等级的鉴定。
其中包括两种情况:
一是皮肤瘢痕形成导致的体表面积达到4%,或者是由于皮肤创面长期未愈合导致的体表面积累计大于等于1%,此类状况均被判定为十级伤残;
二是皮肤瘢痕形成所致的体表面积达到10%,此种情况将被评定为九级伤残;
除上述两种情况外,其余情况均归类于其他类别。
而在因工受伤的情况下,同样可以依据以下几种情况来进行伤残等级的鉴定:
首先,面部出现瘢痕,需要进行植皮手术,或者是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程度大于等于2平方厘米,又或者是全身瘢痕面积累计大于等于15%,以上三种情况都将被评定为十级伤残;
其次,面部出现瘢痕,需要进行植皮手术,或者是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程度大于等于10平方厘米,又或者是全身瘢痕面积累计大于等于20%,以上三种情况都将被评定为九级伤残;
最后,面部出现瘢痕,需要进行植皮手术,或者是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程度大于等于2平方厘米,又或者是全身瘢痕面积累计大于等于25%,以上三种情况都将被评定为八级伤残。
法律依据: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1
应以损伤治疗后果或者结局为依据,客观评价组织器官缺失和/或功能障碍程度,科学分析损伤与残疾之间的因果关系,实事求是地进行鉴定。
受伤人员符合两处以上致残程度等级者,鉴定意见中应该分别写明各处的致残程度等级。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4
本标准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划分为10个等级,从一级(人体致残率100%)到十级(人体致残率10%),每级致残率相差10%。
拖拉机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拖拉机事故责任的判定,主要遵照如下几个原则进行:
首先,过错责任原则,假如事故系由某一方当事人的不当行为所引发,则由其承担全责;
反之若为双方或多方当事人的过错同时致使事故发生,那么便需要按照他们各自行为对于事故的影响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加以区分,以确定次要责任、同等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归属。
其次,在一些特殊情形下,具体责任的划分如下:
对于追尾事故,通常情况下后车需负全责,但若前车存在特殊状况(例如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或尾灯等),在此种情况下,前车可能会被判定承担次要责任。
再者,逃逸事故中,若有一方当事人选择逃离现场,则应由其承担全责;
然而,若逃逸当事人存在故意破坏现场、销毁证据等恶劣行径,则其责任将不会得到任何减轻。
最后,若各方当事人均无导致事故的过失,则可视为交通意外事故,各方均无需承担责任。
另外,若有一方当事人故意制造事故,另一方则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拒绝履行合同的正当理由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有资格作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合理辩解之理由包括:
依据法律的明确规定,某一方当事人可能因为采用欺骗性、威胁性的方式来签订合同,从而损害到国家的整体利益;
又或者是在明知故犯的情况下,通过恶意串通的行为,对他人或其他组织的权益造成了实质性的伤害;
再者,可能存在以合法的形式来掩饰其非法的真实意图;
此外,如果该行为已经对社会公共利益产生了负面影响,那么也可以被视为不履行合同的正当理由;
最后,如果该行为明显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那么同样可以作为不履行合同的正当理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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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时间脸上烫的不严重算不算工伤?
上班时间脸上烫的不严重也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单位的职工只要在上班的时间,上班的地点从事与工作相关的事情,那么所受到的伤都是可以认定为工伤,这样才能让劳动者获得相关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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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信用卡恶意透支3万如何认定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信用卡恶意透支且涉嫌欺诈犯罪的相关法律规范如下所述:
首先,若行为人触犯此种罪行,则应依据相应刑法规定承担刑事责任,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同时还需缴纳罚金;
其次,若涉案金额达到巨大程度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应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最后,若涉案金额高达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则应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罚金或没收个人财产。
在具体量刑方面,诈骗公私财物价值在三千元至一万元之间、三万元至十万元之间以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
值得注意的是,诈骗罪立案的最低标准即为数额较大,因此,涉案金额达三千元即可视为符合立案条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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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征收补偿未支付应该向哪个部门反映
[律师回复] 解析:
在遭遇房产被拆迁并未能得到相应补偿的情况下,您有权向所属市级或县级人民政府提起诉讼。
因这些层级的政府机构具有明确的职责范围,他们肩负着对其行政管辖区域内的房屋征收及补偿工作进行全面管理的重要使命。
同样,土地的征收也必须遵循“先补偿,后拆迁”的原则。
然而,如果您尚未收到任何形式的补偿款项,那么无需直接启动诉讼程序,而是可以选择向上级人民政府提出投诉。
关于房屋补偿费用(即房屋重置费),这部分资金将用于弥补被拆迁房屋所有者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具体的计算方式是按照被拆迁房屋的结构以及折旧程度进行分类,然后再以每平米的单价进行计算。
至于周转补偿费,它主要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在临时居住环境中所面临的不便之处,或者是他们自行寻找临时住所时所需承担的额外开支。
这笔补偿费用的计算依据是临时居住条件的优劣,并且会按照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数量,以月度为单位进行补贴。
最后,奖励性补偿费则是为了激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配合房屋拆迁工作,或者是主动放弃某些权益,例如自愿迁移至郊区生活,或者是不要求拆迁单位提供安置住房等。
关于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均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来制定。
其计算公式可表述为:
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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脸部烧伤工伤如何赔偿?
1、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3、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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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所有权可以部分转让吗
[律师回复] 解析:
从法律层面来看,所有权乃是指个体对于特定财产所享有之至高无上的权利,其通常涵盖了使用、收益以及处置等多重方面。
然而,所有权的部分转让在某些情况下并非不可行,然而在此过程中应充分顾及法律法规的限制以及具体状况。
比如在房地产领域,所有权可依据财产各组成部分进行合理划分与转让。
举个例子来说,房产业主可将名下房产分割成若干份相等的份额,随后再将其中的某一部分份额依法转售予他人。
在这样的情况下,每一位份额所有者均有权利对自身所持有的份额进行自由处置。
然而,在实施所有权部分转让的过程中,我们仍需关注以下几个关键点:
首先,转让行为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的合同法以及财产法;
其次,转让行为可能会对其他共有产权人或者权利人的利益产生影响,因此在操作之前务必充分考虑到他们的意见和权益;
再次,部分转让所有权可能会引发税务问题或者法律责任,因此在进行转让决策时,务必要充分了解并遵守相关的税务和法律规定;
最后,若转让行为涉及到合同关系,则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同时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综上所述,尽管部分转让所有权在理论上具有可行性,但是在实践操作中,我们仍然需要全面考虑法律和实际情况,并且在转让之前做好周密的评估和准备工作。
为了确保整个转让过程的合法性以及各方权益的有效保障,我们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提供指导。
法律依据:
《船舶登记条例》规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
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船舶由二个以上的法人或者个人共有的,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
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船舶登记条例》第五条
认定工伤决定书下来了单位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在相关工伤案件得以判定并认定之后,若贵司已为涉案员工购买了工伤保险,那么贵司仅需支付工伤期间的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即可,而剩余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将由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承担;
然而,倘若贵司未能为该员工购买社保,那么所有所需的费用都应由贵司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工伤的认定与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工伤认定的具体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当员工患有职业病时,即可进行工伤认定;
在工作时间及工作场所之内,因负有相应责任之工作事项而遭受事故伤害的情况下,也可申请工伤认定;
倘若员工在因工外出的过程中,因为工作需要受到了伤害,或者不幸发生了事故而下落不明,亦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此外,还有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情形,同样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至于工伤赔偿方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员工停工留薪期间,其原本享有的工资福利待遇应保持不变,并由所在单位每月按时发放;
同时,为帮助员工恢复劳动能力所必需的辅助器具的安装费用,亦将依照国家等同于工伤保险基金补偿标准的方式进行支付;
此外,还有其他与工伤赔偿相关的事宜等待处理。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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脸部受伤怎么鉴定伤残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脸部受伤怎么鉴定伤残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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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关联关系认定范围有法律效益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关联交易,即是指涉及关联方间进行资源、劳务或责任义务等事项的交易活动,且无论该交易是否包含金钱交易。
目前,在确定关联交易时的关键点在于明确识别出关联方,同时,资源、劳务或责任义务的流动转变则是关联交易的重要特性。
在我国企业挂牌上市的情况下,关联方主要涵盖以下几类对象:
首先,包括由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所控制的其它相关同业,以及母公司的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层以及与其关系紧密的家庭成员;
其次,实际控制人,这其中包括了对其他企业具有控制权、共同控制权或者施加重大影响力的企业,以及与其关系紧密的家庭成员和他们所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力的其他企业;
再次,持有超过5%股权的法人股东或一致行动人;
此外,持有超过5%股权的自然人股东所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力的其他企业,以及与这些自然人股东关系紧密的家庭成员及其所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力的其他企业;
再者,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层以及与其关系紧密的家庭成员所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力的其他企业;
最后,子公司也是关联方之一。
除此之外,还可以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来确定可能存在的关联方。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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