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审贷部门审查后,提出贷款额度和期限,可与借款人、开发商签订《个人购房借款合同》,直接报有权审批人审批。签订借款合同时,经办人主动向借款人、保证人讲解合同条款。
在借款人办妥房屋保险、公证和抵押预登记手续后,方可发放贷款。发放贷款时,由信贷员填写借据,借款人签章或按指印认定,同时借款人签署《划款扣款授权书》,信用社将款项直接划入开发商在信用社开立的售房专户上,同时通知借款人贷款已经发放,开发商出具收款证明。
信贷部门应在发放贷款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归档。这时之前签订的贷款合同就应该给了买方。
按规定你应该有了一份合同,因为你是贷款合同的乙方。 经办行肯定有一份合同的,不会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