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
1、同父母兄弟姐妹之间,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之间,相互享有版遗产继承权。
2、养兄权弟姐妹之间,是指养父母所收养的养子女与亲生子女之间形成的一种养兄弟姐妹关系。在收养关系存续期间,相互有遗产继承权。但是,被收养人与其亲兄弟姐妹之间的继承权而终止,不能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3、继兄弟姐妹之间,是指异父异母的兄弟姐妹之间,他们之间的关系是基于父或母与他人再婚而产生。如他们之间有抚养关系的,相互享有遗产继承权(投有抚养关系的,不能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兄弟姐妹之间的继承权,不影响其亲兄弟姐妹相互之间享有的遗产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