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赔偿标准
一、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二、护理费
1、标准:
(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伤残赔偿标准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备注: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3.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22个月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六级伤残为18个月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九级伤残为7个月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十级伤残为4个月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36个月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六级伤残为30个月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七级伤残为20个月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八级伤残为16个月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九级伤残为12个月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十级伤残为8个月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备注: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及伤残就业补助需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之后才能获得。其中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死亡赔偿标准
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3、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
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
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
(注: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