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购房者购买二手房时是不需要向物业公司缴纳房屋维修基金的,因为原房主已经缴纳过了,原房主在房屋所有权发生转让时,会向新户主说明维修基金交存和结余情况并出具有效证明(发票),同时该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维修基金随房屋所有权过户给新户主。
但是如果原房主没有缴全之前的维修基金的话,可能就需要和原房主商量,并在合同里约定,剩下部分由谁来补缴。因此关于“二手房公共维修基金是买方还是卖方交”这个问题的答案就是:二手房维修基金原本应该是由原房主交的。但如果原房主没有交全的话,那么就要在合同中约定是该由原业主还是新业主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