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天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二、用人单位未按照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还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以及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