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继承法》第十七条的规定,遗嘱分为公正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五种。
遗嘱范文内容:
一、遗嘱的内容
遗嘱的主要内容包括:指明遗产的名称和数量、指定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指明遗产的分配方法和具体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接受遗产的项目及份额、指明某项遗产的用途和使用目的、指定遗嘱执行人。因此,一份有效的遗嘱要写明:
1、本人身份的说明,包括身份证号码、住所、近亲属情况。
2、本人委托的遗嘱执行人的说明,包括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住所、指定遗嘱执行人与本人的关系,如有任何利害关系应注明不影响其执行人效力,指定后备执行人,确认的签名包括各种签名字体的示范。
3、本人遗嘱法律效力的说明,包括法律依据,身体状况、精神状况、行为能力,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未受胁迫、欺骗所立,遗嘱内容要真实、合法,所处分的财产为个人所有,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了必要的份额,遗嘱人所提供的遗嘱或者遗嘱草稿的形成时间、地点和过程,是自书还是代书,是否本人的真实意愿,有无修改、补充,对遗产的处分是否附有条件;代书人的情况,遗嘱或者遗嘱草稿上的签名、盖章或者手印是否其本人所为。
4、本人财产的说明,包括基准日,项目(房产、存款、股票、汽车、现金、投资、所内、债权),相关合同、产权证及凭证,以前是否曾以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等方式进行过处分,有无已设立担保、已被查封、扣押等限制所有权的情况。
5、本人保险的说明。收益人基本情况,监护人,遗嘱执行人、相关合同单证理赔方法。
6、本人相关事务的执行,包括债权债务、财产分配、个人用品:汽车、电脑、书籍、信函、照片、给相关人员的信函呈送。
7、以前订立遗嘱的情况,数份遗嘱,而内容有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有效的声明。
8、签名及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