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我的朋友就是暑假的时候去做了一下临时工,后面在工作的时候,我的朋友不小心就是受伤了,现在就是要去申请工伤,就想问问临时雇工受伤能否认定工伤呢?

帮助5人 4.2w浏览 匿名 2020-08-05 青海果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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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时雇用关系是雇用人与受雇人约定,由受雇人提供劳务,雇用人支付报酬而发生的社会关系。你与该公司之间仅存在民事雇用关系,而不存在劳动关系或者事实劳动关系。你不是公司的正式职工,既不享受公司的福利待遇,也不与其他职工一样享受社会保险。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因此,你被临时雇用受到的伤害不能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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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2020-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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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去做临时工受伤了,临时雇工受伤能否认定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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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雇工受伤怎么赔偿
按照最高法院关于人身损害的相关法律解释,雇主所雇佣的人员在从事雇佣劳动中遭受到人身损害时,雇主应该主动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发包人和分包人知道或者说是应当知道,其所接受业务的雇主并没有从事其行业的相关资质,或是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也需要和雇主一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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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盗窃罪作案工具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作为命案工具,亦称作犯罪工具,这是犯罪分子在各类刑事案件中所使用的特定工具。例如,我们经常听到或看到的盗窃犯手中使用的钳子、起子;杀人犯手中使用的刀具、匕首等等,都可以归纳到这个范畴之内。
然而,这些罪案工具首先需要满足操控性的标准。这里的“操控性”,并非指工具本身的物理特性。而是指工具在实际应用中能否被人或者动物所使用。换句话说,就是能否将外部的物体当做身体功能的自然延伸,从而实现某种特定的目的。
其次,这些工具还需要满足犯罪对象的标准。也就是说,工具必须体现出具体的物质形态,因为不同的物质形态具有不同的用途。
根据犯罪对象的标准,我们可以将工具划分为直接作用于犯罪对象的工具以及间接作用于犯罪对象的工具。例如,为了便于盗窃活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自己准备的交通工具,按照法律规定,应该予以没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受贿罪能不能减刑
[律师回复] 解析:
符合法定减刑标准者,则可依法提出减刑申请。若罪犯在服刑期间积极配合管教工作,并且满足相关规定之条件,便可视情况申请减刑处理。在刑罚执行期限内,若犯罪分子严格遵守监规纪律,认真接受教育改造,切实展现出其明显的悔过或立功表示,便具备申请减刑的资格。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减刑仅适用于被判处拘役、管制以及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罪犯,同时在实施缓刑后,必须保证罪犯在回归社会后不再对他人造成危害。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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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的临时工意外受伤怎么赔偿?
雇的临时工意外受伤的,应当由公司赔偿,但如果参加了工伤保险的,那么在认定为工伤的情况下可以由工伤保险来进行赔偿,具体情况下可以对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伤残赔偿等费用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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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洗钱罪的主体是怎么样认定的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洗钱罪的主体问题,从自然人层面出发,可以看出它是面向一般公众的,即凡是满足年龄限制至年满16周岁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皆有可能构成洗钱罪的主体。
此外,经过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也明确规定了单位同样可以成为洗钱罪的主体。实际上,在对洗钱罪的主体进行具体判断时,我们发现一个较为常见的现象,那就是该罪的主体往往是共同犯罪的参与者。
进一步地,我们将其细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首先,第一种情况是由非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共同实施犯罪行为;
其次,第二种情况则是普通自然人与金融机构共同构成犯罪主体;
最后,第三种情况是单位之间相互勾结,形成共同犯罪主体。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洗钱罪】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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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雇工个人原因受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若因个人原因受伤,则不属于工伤,那么雇方不需要赔偿,不承担任何责任。《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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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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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雇佣是否认定工伤
由于未满16周岁的未成人属于童工,童工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与用工单位构不构成合法的劳动关系,所以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认定条件,故无法通过工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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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诽谤罪的具体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解析:
诽谤罪之法律认定:
首先,就其法律层面而言,本罪所侵犯之客体与侮辱罪保持一致,即针对他人之人格尊严及其名誉权。
然而,需要指出的是,犯罪侵害的直接对象系自然人而非法人或其他组织。
其次,从犯罪客观方面来看,本罪主要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该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且情节严重者。
再者,从犯罪主体角度分析,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皆可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
然而,单位则无法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
最后,从犯罪主观方面来看,本罪的主观心态必然为故意,行为人明确知晓自身散布的乃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熟知此种行为必将对他人名誉造成损害,而且还对这一危害后果抱有积极期待。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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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贿罪自首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涉及到受贿罪的案件中,如何处理当事人的自首行为,这通常需要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相关法律解释进行具体的考量和裁决。因为根据我国的刑事政策,当犯罪嫌疑人能够主动自首并且对其所犯下的罪行进行认真、诚实的交代时,这种行为可被视为其具有诚挚的忏悔态度并希望得到宽大处理的表现,因此可能会对最终的量刑结果产生积极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犯罪行为之后,如果能主动向公安机关或其他执法机构投案,同时对自己的罪行进行详细、真实的陈述,那么就可以被认定为自首。对于那些选择自首的犯罪嫌疑人,我国法律规定可以给予他们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机会,尤其是对于那些犯罪情节相对轻微的人,甚至可以考虑免于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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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受伤算不算工伤
临时工在劳动中出现伤亡事故时,可以认定为工伤。临时工工伤应首先向当地社保机构申请,如果被认定为工伤的话,雇佣方应该负责全部医疗费和医疗期间的工资。若双方发生纠纷,应当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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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拐卖妇女到山区做老婆定什么罪
[律师回复] 解析:
将妇女贩卖至边远山区以充当家庭配偶的行为无疑构成了极为严重的刑事犯罪行为,主要涉及的罪名为“拐卖妇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之明文规定,对于实施此类侵害行为者,必将依法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这类行为不仅侵害了受害女性的人身自由权及其作为人类个体尊严应受尊重的基本权利,同时也严重挑战并颠覆了作为社会公共秩序最基础的价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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